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爱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特制定如下门卫管理制度:
一、学校保安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双休、节假日正常上班,严禁出现上班时间无人管理的状态。保安必须按学校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学生在期间需要外出者,必须严履行请假手续,门卫必须收取学生持有班主任批准的盖有学校政教处公章的请假条后,方可让学生离校。
三、学生家长来校看望学生在校门口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电话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进行登记方可进入学校。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学校,更不能进入教学区域。
四、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学校保安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征得同意后,履行登记手续并电话预约所联系人到门卫室会见。如确实需进校,由校保安送往所找人员办公室。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不出示证件不填写《来访登记表》,门卫值班人员不得让其进入校园。如果外来人员强行入内,门卫值班人员应及时报警,以防止意外发生。
4、学校受访对象接受校外人员来访,应在《来访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来访人员离校时,应将该表的《回执》交回门卫值班室。
五、校外车辆一般不许进入校内,确有必要(如:送货等)进入校内的须经保安人员确认登记后才能放行,为保证校内师生安全和安静的校园环境,车辆进入校内应限速5公里/小时,并不得鸣号。
六、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至少清扫一次。
七、校门口严禁停车。
八、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果在执行封闭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损害,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九、家长及其他人员送东西,必须在门卫登记存放,门卫用黑板通知学生,学生利用课间时间领取。
十、门卫工资:基本工资加考核。
另:所有门卫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有失职,将按学校考核规定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