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教器材只供本校教育活动使用,私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占有或使用,凡属常用器材概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
二、一切器材须严格科学管理,分类放置。做好防尘、防潮、防锈、防火、防盗工作。用器材必须说明原因,预先通知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用后填写报告。坚持器材进出、借还、损耗登记
三、电教器材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四、电教器材期终一律归还,以便清理维修。器材归还应立即进行除尘、清洗、消磁等工作,以备下次使用。器材归还时要检查,发现问题应作记载。
五、管理人员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职责。保证电教室安全、清洁。